连云港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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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萍律师

  • 所属律所:

    江苏田湾(连云)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13207200221722348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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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22-2号(海晟新寓八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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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省结婚迁户口流程是怎样的 结婚登记如何补办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4日 来源:连云港婚姻家庭律师
[导读]:   张玉萍律师,连云港婚姻家庭律师,现执业于江苏田湾(连云)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

  张玉萍,连云港婚姻家庭律师,现执业于江苏田湾(连云)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省结婚迁户口流程是怎样的

一、同省结婚迁户口流程是怎样的

1、同省结婚迁户口流程如下:首先需要本人准备好相关材料,随后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投靠落户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1、未婚子女可选择投靠随父随母迁移落户,但已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未婚证明。

2、未满18周岁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已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地县区域内的学校就读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户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办理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户。

3、父母在城市市区、县城区范围内无子女照顾的,其在户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其1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一并办理随父母落户。

4、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身边有否子女限制,根据本人意愿,可投靠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子女落户。

5、祖父母、外祖父母确与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共同居住生活,要求投靠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其孙子女或外孙子女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办理投靠落户。

6、夫妻一方死亡、失踪、出国定居、服兵役的,儿媳确与公婆、女婿确与岳父母共同居住生活,公婆、岳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同意其投靠的,可办理儿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迁移落户。

7、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其所生的子女可随父或随母部队驻地申报出生并在集体户内落户,也可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落户。

其实不管是跨省还是同一省份内办理户口迁移,户口迁移的流程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定,只不过,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登记结婚后就一定可以随配偶落户,像是在北京、上海等这些一线城市,对于夫妻的结婚年限都是有要求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结婚登记如何补办

一、结婚登记如何补办

1、补办结婚登记的程序是:

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

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结婚登记的条件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自愿结婚;

6、当事人提交4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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